本文转自:汕头政务发布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汕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体)开展《汕头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规划方案,正在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规划范围为汕头市域范围
规划范围为汕头市域范围,包括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总面积约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以及塔岗围填海片区,总面积约平方公里。规划遵循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科学规划,统筹协调的原则。
规划方案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汕头城市发展,系统建设海绵城市,修复人水和谐关系,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排水系统效能,提高雨水资源利用,缓解城市缺水困扰,全面改善生态环境,增强人居生活品质。落实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设安全、韧性、绿色、生态、集约、智慧、宜居的海绵城市。
规划方案遵循“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综合采用多种海绵城市技术措施,实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年,所有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一带三廊四屏一岛”保护自然生态格局
规划方案提出保护自然生态格局。为保障生态安全,防止城市无序蔓延、扩张,延续“沿江、向海、拥湾发展”的城乡空间发展脉络,构建“山水田城海岛”的美丽国土格局,凸显“三江四脉,五湾一岛”的自然山水格局特色。落实汕头市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要求,规划全市形成以山体为屏,以水系为脉,以良田为斑的“一带三廊四屏一岛”、陆域-流域-海域协同治理的生态保护格局。
一带:沿海生态带,衔接大汕头湾区沿海生态防护带,串联各大河流出海口,构建以海湾、滨海湿地、生态防护林斑块等生态要素为主体的南北向沿海生态带。
三廊:以东西向河流水系为主要脉络,呼应城市主导风廊方向,构建榕江、韩江、练江的东西向通畅性生态廊道,保障重要流域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等。
四屏障:牢固山体生态保护屏障,延续区域生态脉络,依托大南山、小北山、桑浦山、莲花山四大山体生态屏障,保护和提升生物多样性。一岛:严格保护南澳生态岛,依托南澳岛黄花山和果老山生态基底,严格保护环岛海滨岸线,打造山海联动、蓝绿交织的生态海岛。
七节点:依托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区等优质生态资源,重点保护提升牛田洋湿地、礐石山、练江口湿地、小北山东部、小北山西部、大南山西部、南澳岛7个主要生态节点。
内涝防治系统规划要求
到年中心城区内涝防治标准达到50年一遇
规划方案提出水安全保障规划,方案提到,外部防洪体系规划要求到年,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达到年一遇防洪标准,南澳县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内涝防治系统规划要求到年中心城区内涝防治标准达到50年一遇,其他区县内涝防治标准达到30年一遇。
规划方案提出,要进行堤防提标改造;提标、新建水闸;扩建、新建排涝泵站;提升内河涌排水能力;雨水管渠新建改建;海绵设施源头调蓄;内涝积水点“一点一策;蓄排平衡建立调蓄空间。
其中,方案提到,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要求为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标准为3年一遇,非中心城区雨水管渠设计标准为2年一遇,中心城区重要地区(行政中心、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和商业聚集区)雨水管渠设计标准为5年一遇,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雨水管渠设计标准为30年一遇。新建雨水管渠应按照上述标准选取设计重现期;现状雨水管渠应结合“四洗”工作进行现状管网清淤疏通,使现状管网发挥其设计排水能力。此外,针对汕头市市域范围内84个内涝积水点进行“一点一策”方案编制,其中中心城区共75个内涝积水点,澄海区有4个内涝积水点,潮阳区2个,潮南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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