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成立校服采购管理三个小组
一、成立校服采购管理三个小组
我校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由学校、家委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1.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锡刚(校长)副组长:郭小军(副校长)陈权光(总务主任)组员:罗柏荣(德育主任)钟清莲(总务副主任)温春梅(团支书)张逸彤(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校服采购的领导管理工作,组织校服采购工作,给予指导意见,督促采购小组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校服采购工作。
2.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组长:沈丽红组员:陈银英李泳新
石燕冰
郑瑞华
校服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校服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及廉政问责工作。学校投诉。
3.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学校代表:
周锡刚(组长)
沈丽红(校监)
郭小军、陈权光
家委会代表:
七年级:
黄旭红(七年级1班方博源妈妈)
黄金霞(七年级4班梁梓莹妈妈)
八年级:
肖香萍(八年级1班邓璇妈妈)
吴亚金(八年级2班覃嘉勇妈妈)
家长代表:
七年级:
甘波(七年级2班周玉洁妈妈)
冯少玉(七年级5班周颖诗妈妈)
八年级:
曾敏(八年级5班郭俊希妈妈)
何夏燕(八年级5班王宇乐妈妈)
学生代表:
七年级:郭海瑶(女,七年3班)
八年级:陈雪(女,八年3班)
社会代表:麦汝涛
莲花山中学校服采购工作小组成员合计15人,其中家长成员8人,学生代表2人,学校代表4人,社会代表1人;负责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并执行实施。
02
采购工作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充分征求我校家长委员会、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尊重家长意愿,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商定本校学生是否统一采购校服及相关事宜。2.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与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共同制定我校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和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确保学生校服采购工作顺利进行。3.坚持“质量安全”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所采购的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GB/T-《中小学生校服》、GB-《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DB/T78-《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GB-《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针织学生服》、GB/T-《机织学生服》、GB/T-《棉服装》、GB/T.4-《消费品使用说明》、GB/T-《纺织品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QB/T-《注塑拉链》、QB∕T-《尼龙拉链》等国家、省、市的标准规范。强化学生校服质量管理,建立和落实学生校服验收、“双送检”和“明标识”制度,做好采购前后的组织管理工作。03
校服采购方式
学校采取委托招标代理实施公开招标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04
采购流程
成立校服采购管理小组—讨论、修改莲花山中学校服采购方案—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投招—供应商报名—确认招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与校方签订供货合同—学生注册确认供货日期。
05
送检制度和标后管理
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就是说投标时和供货时都要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所有的检验费用由校服企业承担。
1.我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将把学生校服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发放给学生使用。并加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遇到质量问题,及时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其依法处置。
2.我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督促中标企业(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标后管理。
06
其他说明
1.根据上级文件指引,并经过我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本次莲花山中学学生校服采购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定供应商,合同期为3年。
2.我校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已完成内部意见征询和公示工作,现通过学校网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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