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秋季房交会已经拉开帷幕,在北湖购房将享受长春市和北湖开发区购房优惠政策的多重叠加。北湖购房专享优惠政策有哪些?如何申领?

北湖购房专享优惠政策

一、补贴标准

长春秋季房交会(以下简称“房交会”)期间,购买长春新区新建商品住房按套补贴1.5万元。房交会结束后,在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北湖开发区新建商品住房,按套补贴1.5万元。

二、购房要求

(一)房屋性质。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已取得房屋不动产登记备案证明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保障性住房以及二手住房。

(二)购房时间。在房交会期间购房的,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按房交会活动确定的时间执行;房交会结束后,在北湖开发区购房的,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

三、补贴申领

(一)房交会期间购房的,由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协助长春新区发放购房消费券,统一申领、使用。

(二)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在北湖开发区购房的,购房补贴发放环节为:

1.提交申请。

购房人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银行卡到长春新区政务中心三楼4号、5号窗口办理,所有申请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年1月13日。

2.审核资格。

窗口工作人员核对原件及复印件,收取相关材料。

3.发放补贴。

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款转入购房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享受人才贷款补贴和家居消费贷款补贴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项目。

适应在北湖开发区全部在售房地产项目,不包括严重逾期交房项目,具体项目详见下方图片。

(二)适用人群。

在新区辖区内企业工作并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贷款购买指定项目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及长春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各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省、市派驻长春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和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二、适用时间

有限期至年12月31日。

三、贷款补贴政策详情

(一)购房贷款补贴。

符合条件的人群,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十年内按照如下标准给予贷款补贴。

由省、市人社部门认定的A、B、C类人才及博士研究生每月元;省、市派驻长春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和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由省人社部门认定的D、E类人才及硕士研究生每月元;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按照每月元;本科生每月元;其他技术、技能人员及大专生每月元,对于区内企业急需紧缺高端人才,补贴标准可上浮百分之二十。

参照《长春新区“特殊人才”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暂行办法》,急需紧缺高端人才是指与驻区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年度计税薪金3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和高级技术人才。其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包括企业的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及以上的核心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包括企业的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首席技术官和技术中心等科技研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的高级技术核心研发人才。

申报材料:

1.以认定人才申报。

(1)本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省、市人社部门人才认定材料;

(4)个人住房信息查询;

(5)购房贷款凭证。

2.以学历申报。

(1)本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学历学位证书;

(4)学信网在线查询或教育部门认定学历材料;

(5)个人住房信息查询;

(6)购房贷款凭证。

3.以职称、技能等级申报。

(1)本人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职称证或职业技能证书;

(4)个人住房信息查询;

(5)购房贷款凭证。

4.以省、市派驻长春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和驻区事业单位申报。

(1)本人身份证;

(2)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3)个人住房信息查询;

(4)购房贷款凭证。

急需紧缺人才。还需提供任职证明或核心项目立项书、上年度计税薪金、自然人办税平台缴税材料、奖励荣誉证书。

申请时需同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每位购房者只能就高申报,不可叠加申报补贴,夫妻双方共同购房均可申报。

申请发放流程:由上述房地产公司将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名单及申报材料上报至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经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按年将名单提供给长春新区财政局,财政局将购房贷款补贴发放至房地产公司指定账户,由上述房地产公司发放至购房者手中。补贴发放以申请时为准,同时享受贷款补贴期间一次性还清房屋贷款的、出售房屋的或离开新区工作的,不再继续享受补贴。

年审材料:已享受购房贷款补贴的人员,需每年11月份主动提交一次年审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购房贷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提供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二)家居消费贷款补贴。

在上述房地产购买商品房并取得购房贷款补贴的购房者,房屋交付使用后,向吉林银行长春新区支行(以下简称新区支行)申请期限一年,最高金额20万元(以吉林银行要求为准)的家居消费贷款,由新区财政全额补贴贷款利息。

申请发放流程:由上述房地产公司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购房者在新区吉林支行取得家居消费贷款后,先按照贷款合同正常支付利息,新区支行按季度将利息明细报财政局(金融工作局),经金融工作局审核通过后,由财政局将利息补贴发放至吉林银行指定账户,再由新区支行返还给购房者。

享受购车补贴

一、“房车同享”政策内容

到年底,在北湖开发区购房人员(含全款购房和贷款购房)以本人或配偶名义在长春新区内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进行购车消费补贴。按照三档额度享受对应补贴政策:消费者购车费用5万元(含)至10万元的补贴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补贴元;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0元。

二、政策兑现细则

(一)适用范围。

一是符合在北湖开发区住宅促销政策购房人员(由新区房地分局提供名单);二是购房本人或配偶购车的;三是购买5万元及以上乘用车(非营运车辆,包括新能源车购置,不含二手车交易)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四是购买车辆需在长春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落籍登记手续;五是享受本政策购车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长春新区其他购车补贴。

(二)政策时限。

一是符合政策购房时限的;二是有关购车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主页、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购置税完税凭证的时间为年底前;三是提交补贴文件时限在年1月31日前。

(三)活动企业。

已报名参加长春市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长春新区限上汽车销售企业,限定为乘用车销售企业(名单见下方图片)。消费者到本次活动名单内限上汽车销售企业选购汽车,成功购车并办理完全部手续。

(四)申领流程

1.购车补贴申请人员以新区房地分局按月提供符合条件的购房名单为准;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分三批次兑现购车补贴,第一批为政策公布之日起到年12月31日购车的,兑现时间为年1月底前;第二批年1月1日到年6月底前,兑现时间为年7月底前;第三批年7月1日到年12月31日前购车的,兑现时间年1月31日前。

2.此次购车补贴活动使用云闪付平台实施具体购车材料审核和补贴发放工作;消费者进入云闪付首页或者搜索云闪付小程序“长春购车补贴”。

3.进入“长春购车补贴”,选择长春新区购车“新区礼包”惠民补贴,点击“授权登录”,阅读并同意《银联用户服务协议》。

4.依次进行“立减补贴”、“档位”的选择。

5.阅读并同意《平台隐私政策及用户须知书》后,点击“同意协议”进入页面上传资料,按要求上传完毕后点击“下一步”等待审核。

(五)审核发放

1.消费者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需要凭证拍照上传材料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用户身份证人像面、购车用户身份证国徽面、机动车登记证书、申领补贴的本人借记卡卡面(购房使用的银行卡)、购车交易凭证(刷卡小票)、机动车行驶证主页、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购置税完税凭证。

2.相关主体按照消费者申请顺序,依次审核购车人身份信息和申报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由系统按顺序分三批次向购车用户账户发放补贴资金。

3.审核包含机审、终审两个阶段,审核总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机审由银联商务吉林分公司负责,审核内容包括:机动车购车发票真伪、身份证、行驶证、购车发票三证信息关联一致、提交材料信息与经销商工商信息一致、开票日期在活动时间内。

终审由长春新区商务文旅局负责组织聘请第三方审核机构开展,审核内容包括:对已通过审核的要素进行最终形式审查。

4.如审核不通过,则提示审核未通过,在活动有效期内消费者可补充材料再次提交。

5.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可按照审核要求重新提交材料,相应申请顺序将不予保留,系统自动审核下一购车用户。

(六)审核通知

1.在终审通过后将由银联商务吉林分公司对消费者进行短信告知,同时由长春新区商务文旅局将名单下发至汽车经销企业,电话通知消费者。

2.消费者自收到补贴资金短信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查看借记卡内余额。

长春市购房优惠政策

房交会期间,在北湖区域购房还将享受长春市购房优惠政策叠加,具体政策如下:

一、长春市支持政策

(一)发放购房消费券。市政府发放0万元购房消费券,按照每套商品住房1.5万元标准发放,共计份。购房消费券在9月15日至30日期间可凭房交会成交确认函和交款凭证申请,在交纳购房款,签订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时十足抵用,先领先得,发完为止。合同网签备案完成时间延长至年10月31日。

(二)发放人才、农民购房补贴。对购买符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给予农民和来(留)长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支持的通知》规定的参展商品住房,可享受人才、农民购房补贴政策。

二、各开发区支持政策

为支持本届房交会,在市里发放消费券的基础上,部分开发区对购买辖区内参展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也将按照一定的标准发放购房消费券(具体情况由各开发区发布)。其中,长春新区、净月开发区、中韩示范区不设购房消费券发放总额上限;汽车开发区和莲花山开发区分别发放总额万元和万元的购房消费券,先领先得,发完为止。各区购房消费券与市级购房消费券申领规则和领取方式一致,可以同时申领。

三、企业支持政策

(一)参展企业适度促销。参展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可在最低折扣基础上再给予10%以内优惠。对符合团购房条件的参展项目,可继续让利优惠。

(二)房交会专·供房源。参展企业按每个参展项目提供不超过2套房交会专·供房源,不受价格指导政策限制。

(三)其它政策。各参展企业推出赠送装修礼包、现金红包、福利抽奖等其它优惠政策。

相关优惠政策详情,请以现场咨询办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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