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荔枝
早熟的荔枝上市了,清香可口,甜味十足,好吃得很!
第一次吃荔枝,我大概到了10多岁,妈妈在外地进货,回来的时候带给我和妹妹吃的。
从那以后,我深深的爱上了荔枝特殊的香甜味。
据研究,荔枝的含糖量,和甘蔗的含糖量居然不相上下,要知道甘蔗是用来榨糖的。
历史上,也有很多人喜欢吃荔枝。
最有名的两个人,一个是杨贵妃,一个是苏轼!
有诗为证,杜牧写的杨贵妃: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苏轼就不用别人代劳了,自己写给自己的: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杨贵妃吃荔枝最为有名,甚至因此背上骂名,大家之所以怪她,主要认为她的做法太奢侈。
不知道真实的历史是怎样,据传杨贵妃爱吃荔枝是真事,可历史上给杨贵妃送荔枝的事,却是太监高力士做的。
高力士家族在岭南一带势力很强,为了给皇帝谄媚,听说杨贵妃爱吃荔枝,于是专挑最好的荔枝,八百里加急到皇宫敬献给杨贵妃吃。
杨贵妃确实也爱吃,所以也就笑纳了,从此岭南的荔枝就成了唐朝的贡品。
历史无从考据,杨贵妃还是高力士谁对谁错,已经成了历史。
只怪荔枝的味道太好,才成就了这段历史。
生活在当代,我比杨贵妃幸福。
荔枝的保鲜期极短,一天变黑,两天变坏,越新鲜的越好吃!
在深圳的莲花山公园,有一片荔枝树,生活在深圳的时候,我就站在荔枝树下直接摘着吃。
而大名鼎鼎的荔枝公园,其实没有荔枝树。
苏轼爱吃荔枝很正常,因为他是最早的食神。
到哪里,都能找到最好吃的,找不到就自己发明美食。
他发明了一连串的品牌产品:东坡肉,东坡鱼,东坡肘子……
不过我对他写的“日啖荔枝三百颗”深表怀疑,按照我的经验,一天吃超过3颗荔枝,就会上火。
一天吃三百颗?我敢预言东坡先生会出现如下症状:口腔溃疡,口干舌燥,喉咙刺痛,便秘,满嘴火泡……
我是真的一天吃超过3颗荔枝,就肯定会“上火”,这有些夸张,可能身体情况特殊,但荔枝真不能多吃。
为了弄懂荔枝为什么容易“上火”,科学家还专门为此做了研究,结果发现并不是因为荔枝属于“火物”。
而是因为荔枝含有一种叫做“水溶性蛋白”的物质,这种水溶性蛋白有人体内促炎因子,因此会导致人口腔和喉咙的炎症多发。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上火,口腔溃疡,喉咙刺痛,其实本质是一种炎症。
吃多了荔枝,破坏了口腔环境。
荔枝这么甜美的水果,应该深得小孩的喜欢才对,小朋友都喜欢甜食。
可昨天老婆买回来的荔枝,家里的稳稳当当两兄弟,竟然都对它十分排斥。
拿给稳稳吃,他第一反应就是跑开,后来诱骗他吃一颗到嘴里,结果是直接整颗给吐在了地上。
当当呢,则更顽固,一看到我在剥荔枝,他就紧闭双唇。我甚至像灌药一样,强制喂给当当吃,他都只会闭着嘴巴大哭以示抗拒。
昨天我都出现幻觉了,莫非基因突变,让他们这么不喜欢荔枝?
2.游乐园
楼下的小区里,有一片游乐场,这是现在建筑的标配。
有了这片游乐场,孩子们就幸福了,他们能在这里消磨一整天的时光。
而且,乐此不疲。
即使诸如当当这种只有一岁的小宝贝,也爱在这里跟着各种大哥哥大姐姐畅玩。
每天只要不下雨,他都想去游乐场。
其实正确的表达方法是:每天他都想去游乐场,只要不下雨,我们就会带他去玩。
这里不只是孩子们的幸福乐园,也是宝妈的集散地。
本来小区里互不相识的宝妈,因为孩子们在这里打闹,妈妈们也能慢慢相识成为朋友。
小朋友交朋友很简单,几分钟不到,便成了好友,甚至玩了好久连对方名字都不知道,这也无妨他们成为玩伴。
宝妈交友也容易,因为孩子的共同话题,聊着聊着,也就熟稔了。
男人们,则在这里显得突兀而多余。
我作为一个宝爸,虽然也经常带孩子到小区游乐场玩,可是到现在为止我不但没有认识任何一个宝爸或者宝妈。
反而,我发现只要我带语儿,稳稳当当他们三姐弟下去玩,经常连他们都交不到朋友。
3.写作
这两天我改变了一下写作的方法,把一篇文章给改成几个短篇的随笔来写。
主要是参考了龙应台先生的写作方法,想通过写一些短小的场景,或者单个的故事,来锻炼写作能力。
写一个整篇的长篇大论,凑齐几千字并不难,难的是如何精准描写一个人,一个场景。
就像射箭一样,浪射几千支箭特别容易,但要支支箭中靶心,就要通过无数遍训练,才能达到效果。
日记这种体裁,很少有作家会重视。
因为日记更多的展现形式是随笔,是杂文,口头话特别多,所以很难有文学性,更难有严肃文学性。
如果单纯只写日记,可能我写上几十年,文笔功力依然会浮在表层。
只有不断针对性地磨炼笔力,深入研究遣词造句,文章结构,才能慢慢让文笔变得厚重而通透。
这也是我想努力达到的方向,既然天天在做,那就务必变得更加专业。
文学最高的形式,是诗!
不要看诗作短小,就感觉很容易写,也不是因为它短小,就人人能写。
反而,诗作对文笔功力的要求是最高的,不但要用词高度精确,而且还要谋篇布局准确。
中国的古诗,可以说是文学最高成就,短短几个字,不但能描写场景,而且能抒发诗人的情怀。
譬如: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
还有: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更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太多这样的诗了,你换诗里的任何一个字试试,一换,整首诗都变味了。
但是文学发展到今天,诗人已经不吃香了,吃香的是小说作家。
不但普通人这么认为,而且连作家都这么认为,他们都把写一部长篇小说当作是毕生最重要的事情来做。
当然,写一部长篇小说确实需要比写一首诗作要耗费更多的精力,但是长篇小说更考验的不是文笔功力,而是谋篇立意,故事结构与时代的关系。
作为一个刚入门的学生,我就不胡乱点评这些作家文豪了,暂时功力未到,也有可能是意识未到。
先慢慢练上几十年,提升自己的能力!
给自己赋诗两句:写断数根笔,熟记三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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