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离开物业公司能“自理”吗?答案是肯定的,能!小区业主自治有成功的案例,不过各种管理模式仍然需要完善,实践。

广州市丰景大厦

南京市百合华府小区

江苏大丰浦江小区

长沙东成大厦

深圳阳光花园小区、

莲花山庄小区、

宝安山庄小区、

……

无锡春江花园业主等全国各地二百多家小区成功进行了业主自管实践。

多家自管小区进行了总结,得出如下经验,供大家探讨学习,共同交流:

一,独立财权:经济基础是根本,小区自管也是一样,要先拿回小区业主独立财权。业主大会来收取费用,包括小区的各种公共性收益,各项费用收入和物业管理费。要赋予业主大会财权,授权业主委员会执行,有钱业主大会才有主导权。

二,章程制度:完善的制度规则、小区管理规约。合理的小区治理靠的是规则制度的法制,而非人治。在提前制定好的框架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据规则制度做事。

三,人才:人才很重要,要充分调动业主参与自治自管的积极性,吸纳和发掘多种人才积极参与小区治理。业主大会要设业主委员会秘书、职业经理人、常年法律顾问、会计师等等。

四,场地。公共场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办公场地,各个业主团体活动场地。

综述,只有人、财、物、制度个市场主体因素齐全了。业主组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才能在市场中博弈。正常生存、运作、发展。

末了,“业主物业说”再加上一条,

第五,“责权利”相结合的合理的框架体制。这是自治自管小区长久可复制的运营基础之一。

对于小区自治自管,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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