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吉林网」

4日,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加油站油气回收管理,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莲花山分局组织开展了加油站专项执法检查,并下发《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的一封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泉眼加油站)为莲花山辖区唯一一家加油站,该加油站地下油罐为双层罐,有油气回收装置。莲花山分局重点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加油机、装卸油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运行相关记录、台账是否规范,查看卸油等操作是否规范,有无滴漏油品现象等情况。

莲花山分局相关负责人提出,要定期、足量更换油气处理装置的吸附剂,妥善存储、处理、处置废吸附剂。进一步提高加油—卸油—储油规范操作水平。同时加油站要自行或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加油枪气液比、系统密闭性及管线液阻等检查,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

据悉,下一步,莲花山分局将继续加强加大对加油站的检查力度和频次,进一步提高加油站规范环境管理意识,确保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持续提高辖区空气质量。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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